关于表彰2014年广东省

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的决定

粤农办〔2014〕2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要部署,不断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经广东省南方名牌农产品推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审核,共评出2014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296个,其中初评产品118个,到期复审产品178个。

为提高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知名度,鼓励农业企业争创名牌,做大做强我省农业品牌,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获得2014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希望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生产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素质、树立品牌形象、发挥名牌效应,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希望全省农业企业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培育名牌,努力争创名牌,为我省农业强省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

1.2014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初评)

2.2014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单(复审)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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