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
遴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动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加快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广东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我厅决定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今年主要围绕荔枝、龙眼、菠萝、柚子、柑橘橙、香蕉、大米、茶叶、对虾、鳗鱼、生猪、家禽等广东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按照“一个优势产业、一套标准体系、一个公用品牌、一套名录管理、一批核心企业、一系列品牌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思路,积极构建“基地自主申报、地市审核推荐、入库动态监测、产销对接与宣传推介、第三方专家评议、季末授牌表彰”的省市联动工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自主申报。围绕今年重点产业,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广泛发动、组织辖区内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申报。申报主体需在5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农业品牌目录管理系统(www.gdmpxt.org),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填报并提交申报书(附件1)。
(二)地市审核推荐。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5月12日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系统,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全部审核后导出地市推荐汇总表,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系统,完成市级审核推荐工作。
(三)入库及动态监测。经地市审核推荐基地将进行全省统一入库。完成入库后,在产品上市季期间,基地登录系统填报产品上市周度情况。
(四)产销对接及宣传推介。按照基地类别纳入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供应商名录,并开展宣传推介和产销衔接。
(五)第三方专家评议。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入库基地进行现场评议,对基地的生产环境、产品分选供应条件、生产标准及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产品市场满意度等进行评价。
(六)季末授牌表彰。综合上市季供应监测及现场评议结果,对通过评价的基地进行公示,在季末对一批供应标准高、专家评价好、消费口碑优的基地列入广东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并进行授牌表彰,持续向社会进行宣传推介。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根据生产基地发展情况择优进行推荐,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三)加强品牌建设。各地要以“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推进“12221”市场体系建设,活跃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发展,提升品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附件:“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